败家的念头一闪而过,却并没有真正付诸实施。
第二天一早,罗杰便驱车前往西好莱坞,赴约与杜克-罗森伯格见面。
在电影立项之前,影片的发行方就已经找好了。
只要影片的质量不存在严重的问题,环球将会在年底寻找合适的档期,为《郊区的耶稣》做发行工作。
不得不说,北美的“大娱乐圈产业”,虽然让整个产业链变得一潭死水,但某些情况下,确实是方便了不少“半个圈内人”。
单说好莱坞六大,就有三家,与乐坛有着密切的关系。
索尼-哥伦比亚影业与索尼-贝斯塔曼唱片、华纳兄弟影业与华纳唱片、环球影业与环球唱片……
另外三家之中,华特迪士尼在八十年代也拥有自己的唱片部门,只是后来由于业务重心的调整,主动放弃了乐坛的竞争,将唱片部门解散。
派拉蒙的母公司,传媒巨头维亚康姆旗下,虽然没有一家“真正的大型唱片公司”,却也有mtv音乐电视网和vh1音乐频道,单单只是在美国,这两个频道的订阅用户加起来就超过一亿个家庭。
唯一一个从未涉足过流行乐坛的二十世纪福克斯,已经逐渐日暮西山,在罗杰来到这个世界之前,已经被华特迪士尼并购。
咳……扯远了。
总之,依靠着在唱片业内的人脉,在环球唱片的协调之下,乐队从环球影业那里,为《郊区的耶稣》争取了一个还算不错的发行条件。
但任何一家商业巨头都不是慈善机构,在双方的合约中就有明确的规定,只有《郊区的耶稣》质量达到一定的要求,相关的发行协议才会正式生效。
当然,为了保证制片方的利益,关于“影片质量”的评价标准,自然也不会由环球一家说了算。
但不管怎么说,影片的质量好坏,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这部投资一千多万美元的电影,是否能够进入院线市场。
在正式启动邀请环球方面的审片专家观看样片之前,罗杰必须亲眼看过这部电影,并咨询自己信任的,“好莱坞专业从业人士”的意见。
尤其是后者。
毕竟,罗杰对电影好坏的唯一理解,就是暑期档爆米花,特效精良,场面爽快,对于罗杰来说,就是一部好电影。
至于影片到底讲了个什么故事,逻辑是否通顺,谁tm在乎这玩意?
要是按照逻辑通顺来评判一部影片的好坏,票房榜前一百名的电影,最起码有九十部都根本不应该被拍出来!